主旨:
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00年起停止受理補助大專校院辦理金融知識普及活動之公文影本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5日金管綜字第09900504712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深化校園金融知識,於95年訂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辦理金融知識普及活動要點」,迄99年止補助大專校院140所次,辦理302項金融知識普及活動,補助金額約745萬3,000元;並建置金融智慧網,與本部合作推動金融知識納入各級學校教材。
三、旨揭補助活動已達成階段性目標,為提升政府經費運作之整體性與效益性,自100年起停止受理補助申請。
831_教育部_函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00年起停止受理補助大專校院辦理金融知識普及活動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