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臺會綜二字第0990046830號
主旨:
檢送新修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份,並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本次修旨揭要點第二十三點第三項重點如下:申請機構執行本會研究計畫之各項支出憑證,經本會查核,如發現疑有虛報、浮報者,應通知申請機構為適當之處置,並由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提出書面說明,由本會召開專案小組審議之,審議結果,如虛報、浮報情節重大,認有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之分發者,即另案辦理移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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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99.07.01).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