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函知「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奉行政院核定解散
來源:馬偕醫學院 發佈時間:2010-03-09 查看次數:258
|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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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3月3日署授疾字第0990000256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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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基於全球H1N1新型流感疫情趨緩,國內第二波疫情確定結束,防疫措施完備且物資充分到位,暫無統籌相關機關人力及資源之必要,於99年2月24日解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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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感謝 貴單位投注人力辦理防治工作,圓滿完成階段性任務,請針對貴屬並轉知所屬學校相關人員優予敘獎,以資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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